土地未辦繼承登記 繼承人仍須繳交地價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我國未繼承的不動產數量在近10年期間不斷攀高,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2020年底,全台共有超過66.5萬筆土地尚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總面積達1.6萬公頃,合計面積甚至比金門縣還要大。但儘管這些土地未辦理繼承登記,繼承人仍有繳納地價稅的義務。

未辦拋棄繼承者 均有繳納地價稅責任

桃園市稅務局表示,近日有民眾致電詢問,明明土地尚未辦理繼承登記,為何會收到該筆土地的地價稅核定稅通知書?稅務局說明,在土地所有權人死亡後、尚未辦妥繼承登記前,所遺留的土地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因此除非民眾已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否則全體繼承人皆有繳納地價稅的責任。

稅務局官員表示,當尚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的繼承人有數人時,稽徵機關會將地價稅的稅單寄給其中1位繼承人,並寄發核定稅額通知書給全部繼承人,以告知地價稅核課內容、繳納期限及申請復查期限等相關資訊;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的繼承人,除了可以聯絡收到稅單的繼承人進行協議繳納外,若該名繼承人不願意繳交稅金,收到通知書的民眾亦可以向稅務局申請補發繳款書,並於期限內完成繳納。

逾期繳納地價稅 恐遭強制執行

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果全部的公同共有人都有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並且沒有任何一位繼承人申請更正或復查,則必須在通知書上所記載的期限內完成地價稅繳款;如果在繳納期限過後30日仍未繳納地價稅,稅務局將會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且因全體繼承人均負有連帶繳納責任,每一位皆有可能是遭強制執行的對象,民眾務必準時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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