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騰空出售符合要件 可以自用住宅稅率納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根據財稅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除須符合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或營業外,尚須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等條件。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人為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因遷居而遷出戶籍,致在簽訂買賣契約時,其戶籍已不在該地者,原不符合自用住宅的要件;但顧及納稅義務人之實際需要,凡在遷出戶籍期間,該自用住宅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並且遷出戶籍期間距其出售期間未滿一年者,如檢附騰空出售切結書,仍可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徵土地增值稅。

進一步提醒,如對土地稅率有不明瞭之處,可洽詢各縣市財稅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住展雜誌》創立於1985年,是全台第一家房產媒體
擁有最豐富且即時的預售屋、新成屋資訊
以上文章未經授權,禁止擅自轉貼、節錄
官方網站:www.myhousing.com.tw
FB粉絲團: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

文章資訊

好文分享

相關建案

桃園市 - 桃園區

大和御品苑

76萬/坪

宜蘭縣 - 五結鄉

禾田沐

價格未定

桃園市 - 桃園區

大和仰慕

66萬/坪

臺中市 - 北屯區

富宇琚山境

價格未定

臺北市 - 松山區

鳴森大苑-鳴森苑

165萬/坪

新北市 - 林口區

璽來登帝璽

價格未定

新北市 - 三重區

甲山林市政帝景

70萬/坪

新北市 - 土城區

紅布朗花園

69.5萬/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