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地部分出租 如何重購退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電話詢問:最近出售1處公寓並新購4層樓的透天房屋,將新購房屋之1樓出租供營業使用,是否可申請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

該局表示,不論是出售或新購之土地有部分未作自用住宅用地使用,若新購作自用住宅用地部分之地價,超過已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地價,扣除繳納自用住宅用地部分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者,則可申請就已納自用住宅用地部分之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作自用住宅用地部分地價之數額。即計算退還土地增值稅之數額時,一般用地部分之地價不列入比較,該部分已繳之土地增值稅亦不可退還。

該局進一步以陳先生之案例來說明,新購4層樓透天房屋之總地價為400萬元,如每層面積相同,1樓已出租供營業使用,則2至4樓作自用住宅部分之地價按比例計算為300萬元;原出售作自用住宅使用之公寓地價為200萬元,出售時已繳納土地增值稅3萬元。陳先生出售公寓繳納土地增值稅後,不足支付新購土地作自用住宅部分地價之數額為103萬元【300萬元-(200萬元-3萬元)】,因此陳先生可申請退還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3萬元。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住展雜誌》創立於1985年,是全台第一家房產媒體
擁有最豐富且即時的預售屋、新成屋資訊
以上文章未經授權,禁止擅自轉貼、節錄
官方網站:www.myhousing.com.tw
FB粉絲團: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

文章資訊

好文分享

熱門建案

北屯區

富宇琚山境

價格待定
預售屋
大樓(11樓以上)
龜山區

長耀辰

價格待定
預售屋
大樓(11樓以上)
桃園區

大和仰慕

66 萬/坪
預售屋
大樓(11樓以上)

房仲嚴選

龜山區

文桃路

YC白晉豪(小白)
1,198 萬
3
21.1坪
1房
新店區

禾豐十一路

李培誠(中信房屋)
3,500 萬
透天、別墅
75坪
4房
文山區

木柵路二段109巷

廖貝益(東森房屋)
1,388 萬
大樓(11樓以上)
22.18坪
2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