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凶宅即屋內有非自然的死亡,如兇殺、自殺、跳樓,甚或是他處殺害移動至屋內停屍,這些房屋皆屬廣義上的凶宅。對於較為敏感的人,一旦不小心買到凶宅,就很難用任何方法來消除消費者的不安與恐懼,以及彌補房子在實質上之價值減損,建議消費者可上住展房屋網地雷專區查詢連結輸入查詢地址,即可知道您買的是否為凶宅,其他未發現登記者,亦可從以下方式查詢:
(1)屋主現況說明:請屋主自行填寫標的物現況說明書,及買賣合約書,並詳細詢問屋主相關屋訊。
(2)實地訪查:多方訪查街坊鄰居以及管區,確認房屋資訊。
(3)透過網站「特殊物況資料庫」過濾比對,提供凶宅查詢的服務。
貼心提醒:
《民法》上民眾若買到凶宅,擁有「物之瑕疵擔保」的權益;
若前屋主對凶宅不知情,買方需在簽約5年內,立即通知原屋主,並在6個月內主張解約或減少價金的權利,原屋主需依法賠償。
若原屋主原本知悉凶宅之實情而刻意隱瞞,則不受需在簽約5年內發現的限制。但買方仍需於發現當下通知原屋主,並在6個月內主張權力,才可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