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也要納房屋稅!稅務局提醒「繳完不等於合法」

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很多民眾以為違章建築房屋沒有使用執照,就不必繳納房屋稅。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以固定於土地上之各種建築物及有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並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所適用稅率核課。因此無照違章建築亦屬於房屋稅課稅對象。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辦理房屋稅稅籍清查時,常發現民眾於房屋頂樓、1樓前後搭蓋建物,或房屋增建夾層,以增加使用空間,此等增、改建均應併入房屋面積,課徵房屋稅。
無照違章建築亦屬於房屋稅課稅對象。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攝
北市府針對有危害公共安全之違建,不論大小、新舊一律優先拆除。圖/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攝
倘民眾如有上述房屋增、改建情形,應於完工之日起30日內,自行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以免被查獲漏稅而受罰。
 
稅務局也提醒,民眾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並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故民眾在搭建違章建物前應多加考量,以免日後除增加房屋稅稅負外,仍可能面臨被拆除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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