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第1天就決定未來治理?台灣與日本的最大差別

文/朱福山

台灣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經30年,但實務上,許多大樓至今仍未成立管委會,甚至等到公安、消防出事,或政府開罰單,才被迫補破網。這樣的「事後治理」,正是居住安全的黑洞來源。對比之下,日本的制度設計,則早已把管委會納入房屋銷售與居住的基礎架構。

日本建案在前置規畫、設計、銷售階段,就須將管委會制度、管理費、維護費等納入。圖/朱福山

垼程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劉獻文指出,日本的特色在於「前置規劃」。建案在設計、銷售階段,就必須依照法令把管委會制度、管理費、維護費納入契約。換句話說,當民眾簽下買屋契約時,就同時簽下了對未來社區治理的承諾,日後不會出現「等交屋後才臨時決定要不要成立管委會」的狀況。

透明財務降低爭議

日本社區的另一個重點是「長期財務透明」。建商會提供10年、甚至20年的財務試算,明列每隔幾年管理費將如何調整,例如「每5年調漲3%」。這讓住戶一開始就能理解長期支出,避免台灣常見的「基金不足時臨時加收」引發爭議。

此外,日本的社區財務結構也更健全。除了管理費之外,還會規劃維護基金,以及其他收入來源,例如停車位租金、外牆招牌收益。三筆錢分流,確保日常開銷、長期修繕與額外儲備都有來源,不會像台灣社區常見的「電梯修一次,基金馬上歸零」。

台日管委會制度對照表。

台灣與日本的最大差別,劉獻文認為在於「事前vs.事後」。日本把社區治理設計在買房的第1天,透明、可預期;台灣則往往是等到公安、消防或結構問題浮現,才急就章補救。當我們回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0週年時,或許更應該思考:如何讓制度從「補破網」走向「未雨綢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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