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建案廣告不實 建商遭罰百萬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中市霧峰區的建案「四德大双璽」,在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銷售期間,涉及建案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遭公平會決議依法開罰,該案的建商與代銷業者,分別被裁處100萬元及10萬元罰鍰。

建案平面圖有誤 蓄意誤導消費者

公平會說明,「四德大双璽」2樓至4樓的後方空間,在使用執照上的核定用途為陽台,業者卻在建案的店面平面配置圖中,將2樓至4樓的後方空間規畫為臥室、衛浴等室內空間使用;另於建案的一樓全區配置圖中,在店7側邊的法定空地上,繪製3輛汽車停放,誤導消費者此為合法的停車空間。

經公平會調查,建商就建案圖文廣告與使用執照不符部分,並未向台中市政府辦理變更設計,而上述規劃除違反《建築法》規定,並涉及違章建築情事外,建案廣告的虛偽不實,更足以讓購屋民眾產生錯誤認知,明顯違反《公平法》規定,故公平會決議,對建商及代銷開罰。

業者違反《公平法》最高可罰2,500萬

公平會表示,買房為民眾的人生大事,而影響消費者購屋決策的重要資訊,往往來自建商所提供的廣告訊息,因此建商在推案時,有義務確保建案廣告的真實性,保障買方的權益,除可避免違法受罰,也能減少消費爭議,提升企業自身形象。

公平會強調,不論是建商、代銷或仲介業者,只要經查獲有廣告不實,或是有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行為、顯失公平的行銷行為等情事,依據《公平法》規定,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呼籲相關業者應本於誠信、守法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的精神,協助消費者順利完成購屋計畫。

台中建案廣告不實 建商遭罰百萬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文章資訊

好文分享

相關建案

桃園市 - 大園區

臥墨池

68.5萬/坪

桃園市 - 桃園區

恆ONE

48萬/坪

臺北市 - 松山區

鳴森大苑-鳴森苑

165萬/坪

臺中市 - 北屯區

富宇鉑金大苑

價格未定

新北市 - 土城區

朗沐

68萬/坪

臺中市 - 沙鹿區

富宇漾

價格未定

臺北市 - 中正區

熙鼎九簷

價格未定

桃園市 - 蘆竹區

中謹雲極MIT廠辦專區

30.5萬/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