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地公用免徵稅 詳情報你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由於日前接獲民眾陳先生來電詢問:「我家的地作為道路使用,無償供路人行走,還需要繳地價稅嗎?」新竹縣稅務局特別說明:

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原則上都可以申請免繳地價稅,唯有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作為道路使用,不適用免稅。另外,今年初財政部發布了一則放寬道路減免適用範圍的解釋令,針對建築基地的法定空地作道路使用者,若經都市計畫編為「道路用地」,亦可申請免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法定空地為建物申請建築等必要留設之空間,其建築利益屬建物所有權人,所以無法適用免徵地價稅。但現今都市土地寸土寸金,如建築法定空地經地方政府都市計畫劃設為道路用地,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可不計入建築基地範圍,若有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土地所有權人得向土地所轄稅捐機關申請免徵地價稅,以維護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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