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修正 推廣「公益出租人」租屋政策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推廣「公益出租人」租屋政策。為降低公益出租人被查稅的疑慮,內政部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增訂租金補貼不得作為追溯課稅的依據,草案排除《稅捐稽徵法》第21條稅捐未於規定期內申報「核課期間為7年」規定,讓稅務機關不得將公益出租人的租賃契約、所得,作為綜所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的查核依據。

房東只要將房屋出租給社福團體後轉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的房客,就可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綜所稅每屋、每月最高1.5萬免稅額,房屋及地價稅也採自住稅率,其租賃契約及所得資料,不得作為稅務機關查稅依據,藉此鼓勵公民加入公益出租行列。

現實情況卻是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後,已同步申請綜合所得稅減免,稅務機關早已掌握所得資料。由於捐稅機關不得拿租賃契約、所得資料回頭查核,因此,房東、房客可能出現「A、B約」的做法。

即提交政府的租賃契約是「1.5萬報好報滿」,以利雙方獲取最大免稅額;實際上卻另簽租金低於1.5萬的B合約。所以修法可能宣示的作用大於實質意義。值得一提的是,房東、房客是否可能以「A、B約」獲取雙方最大免稅額?營建署說,稅務機關會有防治方法。

《住宅法》修正 推廣「公益出租人」租屋政策

【台灣最資深37年房產媒體,預售新成屋最齊全資料庫在這:《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文章資訊

好文分享

相關建案

新北市 - 土城區

朗沐

68萬/坪

臺北市 - 松山區

鳴森大苑-鳴森苑

165萬/坪

桃園市 - 大園區

臥墨池

68.5萬/坪

臺中市 - 北屯區

富宇鉑金大苑

價格未定

桃園市 - 蘆竹區

中謹雲極MIT廠辦專區

30.5萬/坪

臺中市 - 沙鹿區

富宇漾

價格未定

臺北市 - 中正區

熙鼎九簷

價格未定

桃園市 - 桃園區

恆ONE

48萬/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