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 房屋稅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來電詢問,如果將名下的房屋出租與他人,房屋稅是否會有所變動或是增加?對此高雄市稅捐徵稽處說明,房屋稅乃是依房屋實際使用的情形按月計課。

原先供自住住家用的房屋,若出租他人供住家使用,應按照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5%)課徵;若出租供營業使用,則須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稅負均會較原先自住住家用稅率(1.2%)增加。

稅捐稽徵處補充,若房屋所有權人經都市發展局或是社會局認定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在認定有效的期間內,該出租房屋供他人作為住家使用者,可適用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

該處進一步提醒,民眾的房屋如有變更使用等情形,須於變更使用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便稅務單位調整房屋稅,並維護民眾自身的租稅權益。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住展雜誌》創立於1985年,是全台第一家房產媒體
擁有最豐富且即時的預售屋、新成屋資訊
以上文章未經授權,禁止擅自轉貼、節錄
官方網站:www.myhousing.com.tw
FB粉絲團: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

文章資訊

好文分享

熱門建案

桃園區

大和仰慕

66 萬/坪
預售屋
大樓(11樓以上)
土城區

紅布朗花園

68-71 萬/坪
新成屋
大樓(11樓以上)
龜山區

長耀辰

價格待定
預售屋
大樓(11樓以上)

房仲嚴選

龜山區

文桃路

YC白晉豪(小白)
1,198 萬
3
21.1坪
1房
新店區

禾豐十一路

李培誠(中信房屋)
3,500 萬
透天、別墅
75坪
4房
文山區

木柵路二段109巷

廖貝益(東森房屋)
1,388 萬
大樓(11樓以上)
22.18坪
2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