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新政 農地交易時註記是否農地農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據媒體報導,宜蘭縣政府在農地議題上又推出新政策,自3月1日起,農地買賣要標註有沒有農地農用。宜蘭縣政府地政處解釋,因農用的農地如果買賣移轉,不用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如果沒有農地農用就要課徵土地增值稅,透過標註與公示,讓買賣雙方清楚資訊,減少交易糾紛,也能落實農地農用。

黃志良表示,自1日起農地買賣移轉時要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就不用課徵土地增值稅;若沒有農地農用,勢必無法申請到農用證明,但依照相關規定,只要繳交土地增值稅還是可以移轉。

土地代書、宜蘭社區大學講師邱明芳對此表示,如果沒有農地農用,通常是因農地上有農舍,有違規填土或設施,若欲移轉,要負擔土地填值稅可能動輒上百萬元。

黃志良進一步表示,部分買家可能透過仲介等人購買農地,未能清楚掌握使用情況,因此衍生出罰鍰或課稅等糾紛,透過加註不僅能減少糾紛,讓農地使用狀況和交易更加透明,另一方面也盼落實農地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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